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参照“荆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服务流程”,结合实际,制定如下电子招投标服务流程。
一、项目招标登记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录荆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写招标项目基本信息,上传项目招标登记电子资料。
政府投资项目达到具体规模标准的应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招标登记时应勾选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交易中心相应窗口工作人员确认资料齐备后办理项目招标登记。
二、场地预约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系统中预约开评标时间和场地,中心工作人员核准日程场地安排并确认通过。
三、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录系统上传招标公告,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后系统自动对外发布(邀请招标项目由招标人向被邀请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函)。
四、下载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登录系统,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编制招标文件,通过电子保函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五、澄清和修改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需要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系统上传相关资料,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后系统自动对外发布。
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自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应当依法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六、开标
按照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接受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标会议,招标人代表参加,通过互联网在线开标。投标人在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结束后负责开标资料收集归档。
七、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专家类别和人数,填写《荆州区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抽取使用申请表》等资料完成评委抽取并签字确认,待评委到齐后,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招标人签字确认的评委名单对进入评标室的评委身份信息进行核实,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八、评标
中心工作人员宣读评标纪律,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委们推荐评标小组组长,由评标小组组长组织熟悉招标文件、学习评标办法。登录系统进入评审环节,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评标专家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在系统上填写评标报告,所有评标专家在评标报告上电子签章确认。
九、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评标报告后进入系统录入评标结果公示相关信息并提交核验。中心工作人员核验后系统自动发布评标结果。未中标单位可利用CA锁查询未中标原因。
十、投诉质疑
项目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被投诉和质疑,经招标人申请或监督部门的书面指令,项目进入暂停,代理机构拟定公告内容,业主盖章认可,报中心业务股室,经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发布暂停公告。
投诉质疑调查结束后,由招标人书面申请,招标代理机构拟定恢复或其他公告内容,业主盖章认可,报中心业务股室,经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发布。
十一、中标结果公告
评标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入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交核验。中心工作人员核验后系统自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十二、中标通知书发放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即可自动生成中标通知书。
十三、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线签订书面合同,或进入系统上传合同电子版,在线开具电子发票。
十四、资料归档
代理机构按档案管理要求收集整理项目后期交易资料,经中心工作人员查看如无缺失,装订归档。
十五、其他
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阶段的日程场地安排、资格预审公告发布、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提疑答疑和澄清等程序参照以上流程。
货物和服务项目参照以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