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崇湖国际重要湿地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合同履约公示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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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北公安崇湖国际重要湿地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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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公安县斗湖堤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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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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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
5092470.1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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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符合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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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期限 |
27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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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沈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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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条件 |
根据公政发[2025]6号文件规定执行。承包人按已完成的工程量向监理单位及发包人上报工程计量,发包人按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5%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到决算金额的98.5%;剩余工程款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