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观音寺灌区(江陵部分)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为确保本项目顺利推进和实施,经研究,现对荆州市观音寺灌区(江陵部分)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以下事项进行澄清修改:
1.对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2条进行澄清修改:“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修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
2.对商务评审4.设计负责人评分标准进行澄清修改:“③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大型灌区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如提供总承包业绩,则应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且项目估算投资大于3亿,得2分”修改为“③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大型灌区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如提供联合体业绩,则应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且项目估算投资大于3亿,得2分”;
注②中“设计负责人业绩认定:须为投标时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修改为“设计负责人业绩认定:须为投标时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如提供联合体业绩,则应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对投标文件格式中十二、投标所需其他材料进行以下说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项目经理在建仅针对施工项目有要求,本项目为勘察设计项目,对项目经理在建不做要求。
招标文件中与上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通知为准。
湖北国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