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基础设施(一期)改扩建工程合同签约公示
项目名称 |
洪湖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基础设施(一期)改建工程 |
招标人 |
洪湖市交通运输局 |
中标人 |
洪湖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 |
97795199.03元 |
质量要求 |
工程质量:合格 安全目标:达到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 安全事故 |
工期 |
1095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方志 |
支付条件 |
(1) 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实际已完工程量的 70%支付,承包人每月 25 日申报当月进度(含工程形象进度描述)报告和支付申请报告,监理及发包人于次月5日前完成审核,在 14 个工作日内支付; (2) 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至工程合同总价款的 80%; (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获得审计部门结算报告后,累计付款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95%; (4) 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并办理了经审计局审计决算的手续后,双方确认结算结果后 15 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造价的 98.5%;余款 1.5%作为工程保修金,若工程无质量问题,余款在工程保修期满后 30个工作日内凭等额增值税专票一次性付清; (5) 每期进度款均按核定总额并扣减前期已付金额后支付余款的方式审批; (6)进度款原则上只付至承包人对公帐户; (7)承包人每次领取进度款,需持与审批额一致的建安发票作为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