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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用荆州市综合评标专家库的通告

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专家:

为严格落实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相邻区域专家共享使用工作指引(试行)>的函》(鄂公管函〔2022 30号)工作要求,推行荆州市专家资源共享使用试点工作,促进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全省共建共管共享,荆州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将于20221230日正式停用。

荆州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停用后,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各县、市、区统一使用湖北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区域库荆州区域专家。

 

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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