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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一窗受理、容缺受理、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岗位AB角”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号)和《关于分解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荆营商办发[2022]2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完善了“一窗受理、容缺办理、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岗位AB角”工作制度,现印发各科室,请遵照执行。

一、一窗受理制度

优化交易流程,简化办理程序,服务市场主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一窗办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的服务准则,构建完善的“一窗受理”制度。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将项目受理资料提交至交易受理科,资料齐备的即可线上办理项目登记、开评标场地预约、招标公告发布等事项,发挥交易平台一体化整体效能,节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办事时效,统筹推进项目交易进程。

二、容缺受理制度

根据《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项目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持项目审批、核准文件等材料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招标登记手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容缺受理”服务机制,及时与招标人沟通,提供前期业务咨询,只要项目具有发改部门的审批、核准文件,即可办理项目招标登记、安排开评标时间和场地、发布招标公告,后期再补齐相关资料存档,做到项目进场交易“随到随办、及时受理、当日挂网”,保障重点项目招标投标环节稳步推进,为招标人节省时间。

三、限时办结制度

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各交易环节办理时限要求在办事服务指南做出明确要求,中心所有办理事项必须在公开承诺的期限内办结。领导交办、批办的事项,有明确规定时限的,按规定时限办理;没有明确时限的,要在应当完成的时间内办结。对超过规定办理期限的部门和个人,发生一次的实行红灯预警,由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督促办理;发生二次及以上的实行责任追究。

四、首问负责制度

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度。服务对象来电、咨询、办理相关事项时,第一位受理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负责人。责任主要有以下三项:

1.询问责任

工作人员对前来咨询、办事的服务对象,应主动问清当事人需要办理的事项,耐心解答或给予办理;

2.告知责任

不属于被询问人职责范围之内的,应向服务对象说明理由。告知承办的部门、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等;

3.导办责任

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范围的事项应立即办理,对不属于自己承办范围的事项,应将服务对象引导到承办部门,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 

五、岗位AB角制度

严格实行岗位AB角制度。受理事项明确A(专人)负责,并指定兼职B(临时代理人员),当A角不在岗时,由B角代理A角履行职责。主要责任有以下三项:

1.明确各岗位工作的A角和B角,A角为主,B角为辅,AB两角均能独立完成该项工作。

2.除特殊岗位外,不得以经办人不在为由,拒绝为服务对象提供咨询和受理服务。

3.安排工作时,应确保A角和B角不同时外出,A角因事不能在岗,应提前做好工作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时,B角要主动代理。遇有急事或重要工作时,AB角应密切协作。

 

 

 

                             202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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