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 首页> 新闻综合> 通知公告
关于廉政保证金催退的通知
缴纳了廉政保证金的中标单位:
为进一步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于2014年7月起开始全面清退廉政保证金,截至目前仍有少数中标单位未办理廉政保证金清退手续。为加快廉政保证金清退工作进度,现就后续廉政保证金清退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退流程
相关缴纳了廉政保证金的中标单位持授权委托书、对账单及廉政保证金进账凭证复印件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对余额。经核对无误后,投标人递交《廉政保证金退还申请》,由交易中心采用网银方式按照缴纳廉政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帐号原渠道返回。
二、清退时间
按照工作安排,廉政保证金清退工作将于2015年12月31日基本完成,请尚未办理廉政保证金清退工作的中标单位迅速前来办理。清退期间,请各单位每天上午持相关材料到交易中心财务室(506室)办理余额核对手续,核对无误后安排退款。
对于不按时前来办理廉政保证金清退工作的中标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暂停其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三、利息支付
交易中心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2012年2月1日后的廉政保证金支付活期存款利息。
廉政保证金余额核对联系电话:0716-8217695

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五年十月十五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本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