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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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公共采购》编辑部品牌栏目《公采易见》首期线上专题研讨会顺利召开,会议围绕“两法修订背景下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新定位——法律地位与职责边界之辨”核心主题展开深度研讨。

会上,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朱海东结合基层实践提出,交易中心应主动锚定“交易现场程序管理者”核心定位,切实扛起现场程序治理主体责任,抓实抓细交易现场规范化、程序化管理。这一判断精准概括了荆州交易现场管理的创新实践,也为基层交易机构转型发展提供了可借鉴路径。
近年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跳出“被动场地提供方”的固有定位,以数字化赋能、规范化管控、清单化履职为重要抓手,全面推进交易现场精细化治理,实现从“单一场地保障”向“全过程程序治理”的转型,逐步构建起权责清晰、管理精准、秩序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新格局。
立足交易现场治理实践,荆州创新推出三项硬核举措,持续夯实交易公平公正底线。一是推行全域数字见证。对开标、评标、谈判、竞价等交易关键环节实行全流程留痕、全链条溯源,依托智能系统自动捕捉现场异常行为,实现风险即时预警、违规全程留证、问题精准固化,以数字化手段杜绝暗箱操作,保障交易全程透明可溯。二是落实分区隔离管控。对评标专家、代理机构、监督人员、投标企业实施分区布局、物理隔离,有效阻断人员违规接触渠道,从源头挤压围标串标、人情干预等违规空间,为规范现场秩序提供硬核保障。三是细化程序管理清单,系统梳理“可提醒、应记录、须移送、禁越权”履职准则,清晰划定一线工作人员权责边界、操作流程和处置规范,有效破解基层人员“履职无依据、操作无标准、边界不清晰”的实操难题。
在举措落地的同时,基层履职的法治保障短板也日益凸显。针对当前基层交易现场管理长期存在的痛点难点,朱海东直言,基层交易中心已实质承担现场秩序维护、异常行为提醒、违规证据固化等现场管理工作,但与之配套的法律定位、履职权限、容错免责机制尚未同步完善,导致一线履职普遍面临“有责无权、履职担责、容错不足”的现实困境。荆州积极为“两法”修订建言献策,建议增设交易中心专项法律条款,从法治层面系统厘清机构履职边界。
一是明确机构法律定位。清晰界定交易中心“交易现场程序管理者”身份,厘清与行政监督部门的职责边界,杜绝权责混淆、越位缺位问题。二是刚性压实市场主体责任。明确市场主体进场交易依法负有配合现场管理的义务,对拒不服从管理、扰乱交易秩序的市场主体,依规开展警示提醒、权限约束、线索移送等处置工作。三是系统化建立尽责免责机制。工作人员严格按既定规则完成提醒、记录、移送等履职流程即认定为履职到位,杜绝因项目存在隐蔽性违规问题,对一线工作人员简单倒推追责、片面追责,切实为基层规范履职撑腰减负。
从荆州改革实践来看,“两法修订”并非收紧交易中心管理权限,而是对基层成熟可行、务实管用的创新治理经验进行制度化、法治化固化。推动现场管理真正实现提醒有边界、记录有标准、移送有去向、免责有依据。通过数字化手段锁定显性交易风险,通过物理隔离规避人为干预,通过清单管理明晰履职权责,全方位疏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堵点,破解治理难点。
下一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持续深耕交易现场精细化治理,不断优化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紧扣“两法”修订政策契机,细化完善不同采购方式、各类项目场景的异常处置规则,推行精准化、差异化管理;健全“预警—提醒—记录—移送—反馈”全链条闭环处置机制,打通现场履职管理全流程;持续把制度优势、履职底气转化为市场主体可感知、可体验的交易公平感、获得感、安全感,全力推动区域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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