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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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所属房屋建筑物(5467.79㎡)拆除资产残值处置项目
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GR2026HB1001239 (G26244)
转让底价14.1536万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资产类别:其他
所在地区:湖北省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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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8-0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6-08-17 |
保证金(万元)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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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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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魏经理 0716-4088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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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荆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湖北省血吸虫病专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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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GR2026HB1001239 |
项目名称 |
荆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所属房屋建筑物(5467.79㎡)拆除资产残值处置项目 |
转让底价 |
14.1536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6-08-0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8-17 |
资产概述 |
本次处置资产为荆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拟拆除建筑物残值,建筑物为联系楼1704.62㎡、天桥供氧室322.25㎡、花亭19㎡、南楼3421.92㎡。受让方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上述房屋建筑物并完成清场工作。房屋拆除过程中受让方须遵从院方人员的管理和指导,不得超范围拆除,不得损坏非拆除范围内的建筑物及设备设施。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沙市区 - 荆州市沙市区北京东路196号荆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内 |
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目前处于半闲置状态,成交后根据转让方要求按照现状分二期拆除,第一期拆除联系楼1704.62㎡、天桥供氧室322.25㎡、花亭19㎡,第二期拆除南楼3421.92㎡。 2.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3.自标的移交之日起,资产的保管、拆除、装载、清场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上述工作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在标的拆除、装载过程中应做好防护工作,确保安全作业。受让方人员在现场操作过程中,若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5.受让方须在资产移交之日起20日内(雨天顺延)将第一期需拆除的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并清场,拆除后的建筑废渣全部清运,对场地进行平整。第二期拆除的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由荆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在1.5年内通知受让方进行拆除,拆除要求与第一期拆除标准一致。 6.本项目设置合同履约保证金5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受让方按合同要求安全完成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除清场工作,且无其它违约情形,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应对本项目进行详尽调查,具备项目施工的人员、机械设备、运输能力和建筑废渣堆场等条件,若成交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建筑物和清场平整,转让方按逾期每天1000元的标准扣减履约保证金。 8.受让方进场施工前,须和转让方签订《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9.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进行展示。展示地点:荆州市沙市区北京东路196号荆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现场踏勘联系人:唐科长 ;联系电话:13972301358 10.资产残值清单详见评估明细表。 11.其他未披露事项详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房屋拆除协议》和《资产评估报告》,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到交易所查询。 |
标的资产信息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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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其他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8-04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房屋拆除协议》、《安全管理协议》 ,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全款交纳至非税账户,履约保证金和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 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受让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房屋拆除协议》、《安全管理协议》 ,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全款交纳至非税账户,履约保证金和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3.受让方须在交清全部成交款及产权交易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资产的交接,并对移交清单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毕。 4.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5.本次项目转让所产生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名时提交网站下载截图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4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 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受让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房屋拆除协议》、《安全管理协议》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款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房屋拆除协议》、《安全管理协议》后,竞价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款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 ——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优先扣取交易双方按约定应支付给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房屋拆除协议》、《安全管理协议》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房屋拆除协议》、《安全管理协议》或放弃受让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清交易价款全款、产权交易费用、履约保证金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房屋拆除协议》、《安全管理协议》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勘测时间 |
2026年8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 |
勘测地点 |
荆州市沙市区北京东路196号荆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
联系人姓名 |
唐科长 |
联系人电话 |
13972301358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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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荆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湖北省血吸虫病专科医院) |
资产评估情况
估值机构 |
湖北兴华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估值依据类别 |
评估报告 |
评估基准日 |
2026-03-31 |
评估值(万元) |
14.1536 |
项目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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