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5-02-11阅读次数:】
湖北楚为置业有限公司凤冠景汇园3栋10间商业门店1年租赁经营权项目 (第三次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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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底价: ¥14.22万元 |
挂牌时间:2025-02-11至2025-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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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C24221+3 |
保证金:¥2.98万元(详见明细表)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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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 期:1年 |
业 主:湖北楚为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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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申请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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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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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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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北楚为置业有限公司凤冠景汇园3栋10间商业门店1年租赁经营权项目(第三次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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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25-02-11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5-02-24 |
项目编号 |
C24221+3 |
挂牌价格 |
¥14.22万元 |
标的所在地 |
荆州市沙市区凤冠景汇园小区3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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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
1年 |
免租期 |
无 |
首年租金(元) |
142200 |
租赁期总租金(元) |
142200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808.56㎡ |
出租用途 |
商业 |
目前状态 |
闲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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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介绍 |
位于荆州市沙市区凤冠景汇园小区3栋,9间商铺共808.56㎡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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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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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湖北楚为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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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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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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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4.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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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价格评估值(元) |
14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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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备案)机构 |
沙农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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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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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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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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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时间 |
2025-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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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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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按季度支付,租金、租赁押金按合同约定由交易机构代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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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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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于挂牌截止日17时(法定工作时间)前持有效证件到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办理承租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报名登记后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到达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为准)。 2、承租方同意交易中心凭出租方提供的交易价款转款函将交易价款一次性转到出租方指定帐户。 3、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领取《承租资格确认通知书》领取《承租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租金、押金及产权交易服务费用。 4、出租标的按现状招租。如标的中所涉及的房屋信息与现状有差异,详见鹏信房估字(2024)第EHB205号评估报告所列资产进行挂牌,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交易中心进行追责和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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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
1、承租方应负责租赁期内房产范围内的一切安全。在使用资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与出租方无关,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出租方对承租方投入部分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承租方不得以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对装修改造部分进行破坏或拆除。 2、水、电开通由承租方向小区物业部申请,按规定向小区物业部缴纳相关费用。 3、租赁押金(详见明细表)与租金同时缴纳,合同期满,按《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条款退还。门店不允许转租。 4、出租方负责租金税务票据。 5、合同签订后,承租方缴清租金、押金及产权交易服务费用后十日内出租方负责标的移交。 6、租赁期间,其他相关事项约定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条款。 7、本次招租房产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踏勘联系人:蒋盛莲,联系方式:18972155630,踏勘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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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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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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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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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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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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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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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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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方案 |
2.98万元(详见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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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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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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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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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169 0038 0410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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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成为承租方者,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未能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一、如因非出租方和交易公司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机构将从该保证金中优先扣除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交易机构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交易机构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签订租赁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交易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导致项目流标的, 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签订租赁合同的。 二、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交易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用后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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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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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名称 |
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胡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荆州市塔桥北路楚天都市朗园22号楼3楼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16-4088511 |
附件:明细表.xl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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