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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本级中心】荆州沙东空港新城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招标荆州沙东空港新城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招标(JZSJ-202404SZ-021001001)招标公告[文件下载已截止]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荆州沙东空港新城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招标荆州沙东空港新城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招标(JZSJ-202404SZ-02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SJ-202404SZ-02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荆州沙东空港新城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招标已由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沙发改审批【2024】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州市沙市城投明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荆州市沙市城投明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瑞津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荆州市沙市区十一斗渠西侧,兴航路南侧,景航路以北地块。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约143.55亩;本次招标约为82.8亩,本次招标按照1万m3/d建设,本项目中期规模为2万m3/d,其中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臭氧发生间、加药间等部分建构筑物的土建按照中期2万m3/d建设。污水厂建构筑物(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调节池应急池、絮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A2O生物池、二沉池、二次提升泵房、加砂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氧化池、活性炭吸附池、紫外消毒池、巴氏计量槽、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臭氧发生间、加药间、除臭、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车间、机修间和综合楼等)配套厂外尾水管、设施设备安装、电气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工程、配套厂区管线、基坑支护等配套设施建设。出水水质:设计出水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准IV类标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本次招标项目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各专项设计、配合图纸审查、后续施工和工程交竣工验收、审计,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等。
标段划分:/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其中:/。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3)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附相关证书、附近3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4)项目团队:设计团队专业负责人配置应完整,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造价、道路、岩土专业且均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附相关证书、附近3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5)业绩要求:近五年(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单项投资额为15000万元及以上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和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 构出具的近三年(2020-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平均利润大于 0); (2)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 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jz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4月20日至2024年04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4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7.1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一)招标文件中第5部分“5.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中第5部分“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0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7.2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即可不签字,也可以法人代表章或法人章替代。7.3本项目拟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16-8313901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荆州市沙市城投明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瑞津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荆州市沙市区塔桥路82号
地址:
荆州市沙市区恒丰·沙市科技产业园
邮编:
434000
邮编:
434000
联系人:
刘维佳 
联系人:
万露
电话:
0716-8880036
电话:
1362716306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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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4月19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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