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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流程

 

一、远程异地评标前期准备工作

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条件登记时,按照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解决“招投标事项办理难”措施(一)》,应当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电子交易系统勾选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电子交易系统通过省电子服务系统自动推送到省远程协调系统。

客场选择按照《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中心工作人员在评标前一个工作日前登录省远程协调系统,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远程异地评标客场需求,随机产生客场及客场机位数,客场数量不超过两个。

客场确定后,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及时通知客场中心人员做好远程异地评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客场中心工作人员可通过省远程协调系统查询客场远程异地评标机位的使用情况。

随机产生客场因评标专家数量有限,无法抽取到满足要求的评标专家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申请变更客场的,中心应及时通过省远程协调系统随机变更客场。

二、抽取评委

实行远程异地评标的项目,评标开始时间一般应安排在上午。评标专家抽取工作应安排在评标当天上午进行,由主场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评标专家抽取申请,使用全省统一发放的CA数字证书通过湖北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系统完成主客场中心评标专家随机抽取工作,系统自动语音通过评标专家直接到达主客场中心评标地点,评标专家抽取信息由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系统推送至主场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主、客场评标专家人数按照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解决“招投标事项办理难”措施(一)》确定。招标人的代表参与评标的,原则上在主场中心评标。评标开始前,确定的主客场和评标专家信息应当保密。

评标专家在确认参加评标后,因出现临时请假不能出席、因故不能完成评标、因回避或迟到超过规定时间被取消当次评标资格等情况时,主客场中心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主场中心专家抽取工作人员组织补抽,补抽完成后应及时通知客场中心工作人员。

主客场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本地参与远程异地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核验和签到工作,统一保管其通讯工具,并将其引导至远程评标机位。

三、评标

客场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省远程协调系统远程登录主场中心评标系统,与主场中心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进行评标,独立、客观、公正提出评审意见,主客场中心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评标活动开始前,主客场中心工作人员应指导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打开音视须会议系统,宣布评标纪律、评标注意事项,让评标委员会成员熟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电子评标系统操作流程,做好评标准备工作。

主客场中心工作人员应始终保持在线,及时协调解决远程异地评标过程中的问题。

评标委员会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组长,评标委员会组长一般在主场中心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推选。 

四、评标结束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使用电子名签署完个人初步评审、详细评审、评标()汇总表和评标(资格审查)报告等文件。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收到评标委员会组长下达评标()结束指令后方可离开评标现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或委托客场中心工作人员解决客场中心评标专家的订餐问题,费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远程异地评标的评标专家劳务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省远程协调系统登记的评标专家银行卡账户支付、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离开评标现场前,主场中心王作人员登录省远程协调系统、在评标专家劳务费结算模块荣入劳务费,评标专家首次参加远程异地评标的,需要录入详标专家银行账号信息,评标专家使用电子签章签名、系统生成评标专家劳务费发放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打印带系统水印的远程异地评标专家劳务费发放表,作为财务凭证、并应通过银行转账形式手评标结束5日内支付评标专家劳务费、

评标专家劳务费按照《湖北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劳务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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