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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工作流程

 

    1.中心工作人员在评审专家到齐后,在评标室拆封《评标专家抽取名单》,现场核实评审专家有关身份证件,发放评标工作牌证。

    2.中心工作人员组织评审专家学习《评标工作纪律》,签订“荆州市评标专家信用承诺书”,提请评审专家民主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

    3.评标委员会成员就是否与投标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进行确认,存在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4.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熟悉了解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必要时可听取招标人代表对招标文件内容的有关介绍。

    5.评标委员会成员凭各自的账户及密码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评审。

    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主要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算术错误修正及其他事项。

    7.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额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

    8.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时,由评委会组长在电子系统上发出澄清通知。投标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澄清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进行澄清、说明。

    9.评标委员会完成规定评审后,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每一评审环节进行汇总,系统自动进行排序。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审表格进行电子签章确认,评审结束。评标委员会组长完善记入评标报告的相关内容后,系统自动生成评标报告,打印所有评委的评审表格及评标报告,评委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10.评标结束后,工作人员逐一检查各评委评分表及评委签字是否齐全,涂改处有无小签,评标报告记载是否详实,并将评标报告送交代理机构。

    11.代理机构接收评标报告时,应进行形式审查,发现评标报告不满足规定要求时,应及时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更正。

    12.工作人员收齐评标资料后,通知代理机构按规定标准向评标专家发放劳务费,并签字确认做好记录。

    13.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应通过审查投标文件和评标报告,确认评标结果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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