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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政府分散采购询价电子交易服务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为规范荆州市政府分散采购项目询价电子交易服务,制定如下服务流程。

一、项目登记

采购人(代理机构)登录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填写采购项目基本信息,上传项目登记电子资料,并将纸质资料(含采购计划下达函、采购文件、采购代理合同、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等材料送交易受理科登记受理。

交易受理科核对采购项目基本信息和材料情况,并办理项目登记。

二、日程场地预约

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预约开评标时间和场地,交易受理科确定日程场地安排。

三、发布询价公告

采购人(代理机构)登录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拟定询价公告并发布,公告同步推送至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四、下载询价文件

供应商可登录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的步骤,在询价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免费下载询价文件及相关资料。

五、询价文件询问和答复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提出询问的,登录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询问事项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电子交易平台作出答复。

六、询价文件澄清和修改

供应商在获取询价文件之日或询价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询价文件提出的书面质疑,质疑事项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询价文件需澄清、修改的,采购人(代理机构)登录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更正公告并发布,同步推送至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七、询价响应文件提交

采购人(代理机构)登录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通过互联网在线询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询价,并实时在线关注询价情况,系统自动宣标,交易平台显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价格折扣等信息。

八、组建询价小组

采购人(代理机构)根据询价文件载明的评审专家类别和人数,填写《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登记联系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点击抽取,系统自动语音通知。

九、询价评审

采购人(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询价评审活动,宣布评审纪律,组织签署评审承诺书,提请推选询价小组组长,询价小组组长组织评审专家熟悉询价文件、学习评审办法。

询价小组登录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入评审环节。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进行独立评审。询价小组对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询价小组组长负责在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填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电子签章确认。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代理机构收集完善询价记录。

十、成交通知书发放

代理机构自询价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询价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询价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在确认函上加盖公章。

采购人(代理机构)登录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填写并生成成交通知书,确认无误后打印成交通知书并盖章,并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十一、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通知书发出同时,登录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制作结果公告,谈判竞价科协助发布公告,同步推送至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十二、投诉质疑

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项目负责人应当受理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结果提出的书面质疑。质疑事项报告科室负责人后转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书面告知质疑人由采购人答复。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答复仍不满意的,在法定时限内可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三、签订合同

采购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代理机构)上传电子合同同时将合同副本送谈判竞价科存档。

十四、资料归档

代理机构收集采购活动形成的所有相关资料,并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经谈判竞价科确认后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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