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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政府分散采购公开招标电子交易服务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为规范荆州市政府分散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电子交易服务,制定如下服务流程。

一、项目登记

采购人(代理机构)登录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填写采购项目基本信息,上传项目登记电子资料,并将纸质资料(含采购计划下达函、采购文件、采购代理合同、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等材料送交易受理科登记受理。

交易受理科核对采购项目基本信息和材料情况,并办理项目登记。

二、日程场地预约

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预约开评标时间和场地,交易受理科确定日程场地安排。

三、发布招标公告

采购人(代理机构)登录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拟定招标公告并发布,公告同步推送至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四、下载招标文件

供应商登录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的步骤,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五、招标文件询问和答复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提出询问的,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作出答复。

六、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提出的书面质疑,采购人(代理机构)自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回复。

招标文件需澄清、修改的,采购人(代理机构)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并上传更正公告,同步推送至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七、开标

采购人(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开标会,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接受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通过互联网在线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情况,系统自动宣标,交易平台显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价格折扣等信息。打印开标信息,代理机构做好相关记录,采购人签字确认。

八、组建评标委员会

采购人(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专家类别和人数,填写《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登记联系表》,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系统录入项目信息,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点击抽取,系统自动语音通知。

九、评标

采购人(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活动,宣布评标纪律,组织签订评审承诺书,提请评标委员会推选组长,评标组长组织评标专家熟悉招标文件、学习评标办法;登录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入评审环节。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评标专家独立完成评审后,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在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填写评标报告,所有评标专家在评标报告上电子签章确认,评标专家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十、中标通知书发放

代理机构自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并在确认函上加盖公章。

采购人(代理机构)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中标通知书,确认无误后打印中标通知书并盖章,并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一、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通知书发出同时,代理机构登录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成交公告,谈判竞价科协助发布公告,公告同步推送至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十二、投诉质疑

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受理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提出的书面质疑,质疑事项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答复仍不满意的,在法定时限内可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三、签订合同

采购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代理机构)上传电子合同同时将合同副本送谈判竞价科存档。

十四、资料归档

代理机构收集采购活动形成的所有相关资料,并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经谈判竞价科确认后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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