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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使用权出让服务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荆州市土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维护土地市场秩序,根据《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土地交易实际,制定如下服务流程。

一、项目登记

出让人持经批准的入场登记表、供地批准文件、宗地出让文件等资料到交易受理科办理项目登记。

交易受理科核对宗地出让资料后登记。

二、场地预约

出让人预约时间和场地,交易受理科确定日程场地安排。

三、出让公告发布

出让人提交宗地出让公告,交易受理科协助发布。

四、获取出让文件

竞买人按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取得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

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出让人递交竞买书面申请,并按照出让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应的申请文件资料。挂牌出让类的,申请截止时间应当为挂牌出让结束日前2天。

六、答疑

申请人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竞买会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出让人咨询,出让人可集中组织答疑。

七、挂牌和拍卖

出让人提供其审核通过的竞买人资格材料(出让人加盖公章)及竞买资格确认书(格式由出让人自定)。

挂牌截止或拍卖会当天,谈判竞价科派人在现场等候,及时处理突发事项;参会人员由出让人确定。

挂牌或拍卖结束后,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成交结果公告

出让人将记载成交公示内容的信息发布登记表交由谈判竞价科,谈判竞价科协助出让人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谈判竞价科协助出让人办理见证手续。

九、合同签订

竞得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中约定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档案归档

出让人按照档案目录收集整理交易资料,谈判竞价科整理后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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